两部门: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

[作者:万斯得 ;  来源:万斯得;  时间:2022-06-10 15:42:07;  浏览量: 次 ]

6月7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》(下文简称《通知》),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,建立完善相关市场机制、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,提升新型储能利用水平,引导行业健康发展。

两部门: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

《通知》提出,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。具备独立计量、控制等技术条件,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,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,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,可转为独立储能,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。